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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提醒:中国文书赴国外使用须认证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0-12

    近几个月来,中国外交部领事司陆续发现有中国公民持国内出具的公证书或商业文件到外国使用,因未按规定事先在国内办妥有关认证手续,其文件被外国主管部门拒绝接受。鉴此,领事司郑重提示:

  根据国际惯例和中国领事实践,拟送往外国使用的中国文书(包括公证书和商业文件),必须经过中国外交部领事司(或外交部授权的外国驻华领馆领区内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外事办公室)及外国驻华使领馆认证,才能产生域外法律效力,被外国有关部门接受。少数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关于办理领事认证的具体办法,请参见外交部网站(www.fmprc.gov.cn)《中国领事认证》及《外国驻华使馆认证规定及收费一览表》等内容。

  申请赴保签证应提前做准备

  据保加利亚驻华使馆告知:持因公和因私普通护照的中国公民,无论以何种目的赴保,保驻华使馆均需将有关签证申请报保外交部审批,得到外交部授权后,才能颁发相应签证,一般需时一周以上。

  为此,中国外交部领事司特提醒拟赴保及经停保的人员:预留足够的时间申请赴保签证,以免耽误行期。

  赴阿联酋务工仍须谨防受骗

  继去年发布“赴阿联酋打工,谨防上当”的领事提醒之后,中国驻阿联酋使领馆又接到多起赴阿务工人员的投诉。他们向国内中介支付了高额费用,但抵达阿之后发现实际工作条件和工资待遇与所签合同不符,不少人因持旅游签证,而被当地企业拒聘。

  阿联酋签证政策宽松,但是该国劳工法规定,持旅游签证务工属非法行为。另外,阿当地气候炎热,从事劳动技能低的工作,工资待遇低,强度却极大。根据中国有关法规,出国务工需经过正规合法的中介渠道。

  中国外交部领事司再次提醒中国公民:谨防不法之徒的欺骗,切勿盲目赴阿务工,以免损害自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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