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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照的内容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1-3-15

    护照本身的内容,各个国家都比较相近。封面印有国徽和国外的全称及护照种类的名称,封底都印有使用护照的注意事项,封里一般都印有"请各国军政机关对持照人予以通行的便利和必要的协助"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的第一页有持照的护照号码,姓名,性别,身份,婚姻状况,出生日期,出生地点,有效期至,身份证号码等,并贴有本人照片;第二页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请各国军政机关对持照人予以通行的便利和必要的协助"字样并附有英文译文;此外,还有签发日期,签发地点和发照机关的盖章;第三页是关于偕行儿童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加注日期,并贴有儿童照片;第四页和第五页是延期页。第六至第八页是备注页。第九至第三十二页是签证页。最后一页是注意事项。其内容是: (1)护照为重要身份证件,应妥为保存使用,不得损毁、涂改、转让。 (2)颁发护照和护照延期、加注及换发、补发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及授权的公安机关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或者外交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关办理。 (3)已经在外国定居的公民要及时向国驻外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办理加注手续。 (4)护照遗失应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或者中国驻外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报告。最后是持照人的职业、籍贯、身高、眼睛和头发的颜色、显著特征等。此外,护照内一般还包括"偕行儿童"的照片、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加注日期等。     由于各国的护照都允许到期后可以延期,所有护照内都有延期专页和备注专页。  为了方便各国颁发签证,护照内包括许多签证页,每一页上都印有"VISA"字样。  什么是护照的有效期     护照不是永久的证件,都有一定的有效期限。护照在有效期内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即为有效护照,否则即为无效护照,不具备法律效力。  各国护照的有效期不尽一致,一年、二年、三年、五年期的都有,也有十年内有效的。我国的护照有效期有二年期和五年期的。     一般地说,各国使(领)馆在颁发签证明时都要求护照的有效期必须在六个月以上。如果护照有效期不足六个月的,则必须先到公安机关申请延期后,再到领事馆申办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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