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3年还是2年的费用证明?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1-3-2
美国商学院寄给我的课程表为两年的MBA,但它却在I-20表的第5栏写着“the students is expected to report to the school not later than 8/31/2000 and complete studies not later than 5/31/2003. The normal length of study is Three Years. 按照签证法规,我需要出示在美学习其间所有的学费和生活费的资金证明。我应该准备3年还是2年的费用证明?或是我把表寄回学校让它改为TWO YEARS?
答:
美国大学颁发的所有奖学金,都是给第一年。第二年当然会自然延续,除非这个学生实在不象个学生才会失去这个资格.所以,全奖奖学金的申请者都是只有一年的学费.
自费申请者去美国,过去都是展示第一年的所需费用就行。我不知道美国使馆是否有了新的土政策(比如三次不得再签就是一个土政策)强迫自费申请者提供全程学费.如果它有明文规定,当然你需要这样做,但如果没有这个特别明确地说,你就没有必要提供三年或全程的资金证明.
过去有签证官会提及一年之后的费用的问题,我的指导是让大家告诉签证官:第二第三年的钱当然是有的,如果你要证明的话,明天我给你送来,既然这样,就意味着我满足了你签证的条件,你就应该给我签证! 所以关键还是一个对于金钱的自信。钱这个问题,有就是有,没有也有.
从签证面谈的角度,有一点是非常最重要的:签证官在判断你的签证资格时,主要还是看你的整体素质和面谈表现,一纸银行证明大家都可以提供.
就你的情况而言,至少不需要提供三年的.因为MBA的规律就是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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