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移民局4月8日推出的学生实习期(OPT)的新规定,对于申请人来说是一个非常好的消息,但由于新政策刚出台,而且涉及范围非常广,许多人还都不了解具体实施方法。我们已经为大家解释了一些常见问题,本期继续。
1)如果H-1B申请没有获得批准,实习期在10月1日之前结束,怎么办?
如果申请人是理工科学生,申请人可以延长实习期,等待下一年再次递交H-1B申请。如果申请人不符合理工科范围,申请人必须转学或转为其它签证才能在美国合法居留。
2)哪些专业可以申请17个月延长实习期?
移民实习期延长7个月的新规定适用于STEM(science, technology, engineering, or math)学科。
3)如何申请17个月延长实习期?
按照移民局新的规定,理工科的外国学生毕业之后,需要先申请12个月的OPT。获得批准之后,如果申请人的公司加入了国土安全局的E-Verify(电子确认身份系统),申请人可以递交I-765表格,申请费为340美元,申请将OPT延长至29个月。
申请人必须提供雇主的E-Verify信息,并获得毕业学校签发的一份新的I-20,允许申请人延长实习期。I-765表格必须要在申请人12个月的实习期用完之前递交。
4)申请17个月延长,还有那些附加条件?
一、获得17个月的OPT延长之后,如果申请人个人的信息、工作有所改变,申请人必须立即通知原学校。申请人必须每6个月向原学校确认个人的信息、和工作信息。
二、申请人如果离开公司,换工作,公司必须在48小时之内通知原学校。学校负责留学生工作的工作人员会将此信息加在学生的记录中。
5)实习期期间一定要工作吗?
实习期是为了F-1学生在相关工作中,获得经验。根据4月8日新的规定,申请人在实习期内必须从事相关工作。当然考虑到申请人需要时间找工作,新的规定允许申请人在12月实习期内有90天可以不工作。对于理工科学生,29月的实习期内,可以有120天不工作。
注意,从事相关工作并没有要求最低工资达到某一标准。但是申请H-1B签证的条件之一是工资要达到行业标准工资。
申请人可以从以下网站中查找看自己是否符合学科申请资格:
http://www.ice.gov/sevis/stemlist.htm
http://nces.ed.gov/pubs2002/cip2000/cipsearch.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