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赴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留学签证者请提交下列材料:
1.三张贴好相片且填写清楚的白色申请表;
2.有效护照;
3. 德国大学的入学通知书(Zulassungsbescheid)或入学申请证明(Bewerbebestaetigung);
4.全部留学逗留费用来源证明,如:
(a) 在德意志联邦共和国银行帐户上为第一学年存一万二千马克的证明,每月取款不得超过一千德国马克。帐户底数不得少于三千二百德国马克,这笔款只有在外国人管理局同意的情况下才能提取,也可在 德国某一银行驻北京、广州或上海办事处开设这种银行帐户,令人信服地说明此后的留学费用来源;
(b)未写明金额总数的经济担保书,或由一位在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居住者提供的不可撤回的银行担保,此担保应包括外国人法第83条和84条中提到的各种费用(,必要的官方陪同人员的费用,官方支付的生活费,其中包括:房租,医疗及护理赴德旅费和其它旅费,管理费费用);
(c)获奖学金证明,所有材料均应为原件。需要时,本使馆和德国有关部门均可要求申请人提供所有材料的原件及其复印件,必须由本人提交签证申请。
签证申请的审核时间一般不超过两个月,一旦对您的申请作出决定,就立即通知您;您可于每周一至周五上午十一时凭该通知书来馆领取您的护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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