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对来北美的留学生、学者及其它华人来说是个即熟悉而又有感受的字眼儿。在餐馆打工又几乎是我们的第一个选择。大有“不打餐馆,没到美国” 的味道。咱是俗人,也自是不能例外。 刚到美国第一年的假期里,为了攒钱接老婆和孩子早日出来,我在朋友的介绍下,来到了中 |
打工对来北美的留学生、学者及其它华人来说是个即熟悉而又有感受的字眼儿。在餐馆打工又几乎是我们的第一个选择。大有“不打餐馆,没到美国” 的味道。咱是俗人,也自是不能例外。
刚到美国第一年的假期里,为了攒钱接老婆和孩子早日出来,我在朋友的介绍下,来到了中国城的一家餐馆去作跑堂的(BUSBOY)。之所以要大老远地跑到中国城去打工,是我在心理上一时还没有准备好。您说,一个在国内就已经有了博士学位的人,跑到餐馆去做识几个字就能干好的BUSBOY,这脸上着实地挂不住。学而优则仕,我悠到餐馆作跑堂的来了。这生活的落差也太大了点。好在中国城这地方,离学校比较远,又是餐馆林立的,自认为是遇见熟人的机会小一些。
在餐馆打工又以送外卖的最挣钱,收款员挣得也不错。可是由于地理位置的原因,这家店几乎没有送外卖的机会。客人都是来堂吃的。老板说好,一个月给九百美元,不参与小费分成,一个月干三十天,每天十一小时。平均每小时只有两点七三美元。黑是黑了点,可谁让咱那时没有身份呢。再说了,九百美元,够我三个月的生活费了。干!再黑也干。
见完了工,就按老板的要求,去置办了白短袖,黑马甲,黑裤子和工作靴。这还什么都没干呢,就花了我三十美元。那个心疼劲儿,就甭提了。
第二天上午十一点,我第一个来到店里。按老板娘的吩咐,拖地板、抹桌子、铺桌布、摆刀叉、烧开水、冲厕所。不到二十分钟,我就做完了老板娘交待的活。这时,其它几个活计也陆续来了。看着其他的活计在一旁站着聊些什么,我也凑上去,跟他们打招呼,顺便想喘口气。
这边我人还没有直起腰来,就听那边的老板娘在一声吆喝“嘿,你,BUSBOY。到下边的厨房去看看,有什么菜要帮师傅准备的。”。
我这才知道,这开单的(WAITER/WAITRESS)和跑堂的敢情不是一回事。在店里,跑堂的地位最低。谁都可以指挥我这跑堂的。而且是想怎么用,就怎么用。
因为还不到客人吃午饭的时间,厨房里的人都在忙着做准备。有洗菜切肉的, 剥虾杀鱼的。 点心师傅把头天做得的各式点心重新上笼屉蒸。灶头师傅在炸鱼炒肉。烧烤师傅在准备新的烧肉、烧鸭、油鸡等等。我站在若大的厨房里,大有“老虎吃天,没地方下爪子” 的感觉。有几十秒钟没反应过来该作些什么。
“嗨,你是新来的?” 一个茭瓜脸样的人高声向我喝问。
“嗯” 我木呆呆地答道。
“你没有做过Busboy是吧,不知道要做什么吗?” 他又问我。
没等我答话,他扭头就对着另一个人吼道 “你这厨房的领班,不知道该怎么教他吗?这他妈是你的事情。你不管,等着抄尤鱼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