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

您现在的位置:首 页 > 美国 > 美国奖学金

美国UCLA奖学金与工作机会(下)

转摘:出国留学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8-19

Ⅱ.校内的工作(On-Campus Job) UCLA校内的工作不少,其中多数属于服务性质,外籍学生申请校内工作,只要每周不超过20小时,没有其他限制,假期中工作时数可高达每周40小时。其种类有在图书馆、Ackerman Union或学校其他区域的Student Store内打工;Medical Center内

Ⅱ.校内的工作(On-Campus Job)

UCLA校内的工作不少,其中多数属于服务性质,外籍学生申请校内工作,只要每周不超过20小时,没有其他限制,假期中工作时数可高达每周40小时。其种类有在图书馆、Ackerman Union或学校其他区域的Student Store内打工;Medical Center内亦有各种不同的工作,诸如饲养动物,资料输入(data entry)等;会写程序的同学也可注意有些系所会聘用Part-time的程序员(programmer);各公布栏、ASUCLA Personnel Department和Placement and Career Planning Center(PCPC)也有家教的广告和服务。这些工作因性质不同,所付的薪水差别很大,但因所花的时间对自己的学业没有帮助,同学们在任职之前,最好先考虑一下自己的时间和精力,以免影响学业。

校内工作机会的消息来源非常广泛,除了前述特定机构的工作可直接前往负责部门询问申请外,还可到PCPC看当时的On-Campus Job Listing,注意校报Daily Bulletin上的广告和平常各公布栏上的招贴。另外通过已在校内任职的同学,也可找到许多不为人知的好机会。找工作时,完善的准备、诚恳与信心及不断的尝试是成功的不二法门。

最后要提醒同学的是,申请任何奖学金或工作,个人的履历表(Resume或Curriculum Vitae)及资料需准备齐全,最好能请系上有经验的老师或同学予以修改(包括格式及文法)。多多请教前人经验,再接再厉,总会有所收获。

Ⅲ.校外的工作(Off-Campus Job)

自1991年10月移民法修订后,对外籍学生校外工作的规定有重大改变。新移民法取消了毕业前的实习(pre-completion practical training )和经济上的需求(economic necessity)两种打工机会。取而代之的是先期校外就业(Pilot Off-Campus Employment)的规定。持F1签证的学生在校一学年后无须经济理由即可向OISS申请校外工作许可(Employment Authorization)。但新法要求,雇主须先刊登征人广告,以证明无美国人适任该项工作,且薪资不得低于该地区同类工作的平均水平。因此雇主雇用外籍学生的意愿也大幅降低。虽然新法对外籍学生校外工作不做限制,但若未毕业,合法的校外工作机会甚微。

另外,某些科系可能规定学生于学期中到校外实习(curricular practical training)。但如果Full-time实习超过12个月以上,毕业后的实习(post-completion practical training)可能被取消。有关详情及申请表请向OISS询问索取。

校外的工作因无限制,消息来源非常多,通常可参考PCPC的资料与各报纸的广告。此外,通过系上或教授的介绍亦可找到和专长相近的暑期工作。


上一篇: 我的中国梦
下一篇:美国UCLA奖学金与工作机会(上)


出国留学程序

1:出国留学申请
留学资格 申请指导
资料准备 留学贷款
出国留学签证
签证新闻 签证介绍
护照办理 签证申请资料
签证Q&A 面试技巧
2:出国书信写作
留学申请信 个人简历
申诉信 读书计划
推荐信 证明材料
联络与催询书信
3:出国行前准备
公证认证 体检
换汇 行李
出入境 乘机

出国留学指南 版权所有,本公司保留所有权利 声明和抄袭侵权 网站地图

Copyright (C) 2009 LIUXUE114.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 ICP证 040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