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

您现在的位置:首 页 > 美国 > 美国签证技巧

美国签证哲学[1]

转摘:出国留学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3-30

                                  美国大使馆
                                     北京
   由于您不符合美国移民及国籍法(修订)的下述条件,本馆不能为您签发非移民签证第214(b)段您未能表明您在原居住地有着确保您计划在美国只作暂时居留的经济关系、社会关系以及不可分离的亲属关系。由于您的亲属在用非移民签证进入美国后,滞美不归,领事官认为您与在美国的亲属关系比在中国的亲属关系更近。
如果您是到美国经商,您必须能够清楚地表明您去美国经商的目的不仅与您
在现在公司的职位相称,而且与您公司的商务活动及财务地位相符。不合理
的商务计划会使人怀疑您是否还愿回国。如果您申请留学签证,您必须有足够的理由表明您可以在说英语的学校成功地完成学业,并且这样的学业与您归国后的计划相吻合。
第212(a)(4)段您未能证明具有足够的经济能力来支付您计划在美国停留期间的一切费用。
第221(g)段您未能提供非移民签证所要求的全部证件。
如果您被拒签的理由是221(g) ,您再来申请签证时,请您带上这张纸和申请
费发票,这样,您不需要再交申请费。
美国领事


上一篇: 美国驻华使馆首席签证官:留美三大注意
下一篇:美国签证哲学[2]


出国留学程序

1:出国留学申请
留学资格 申请指导
资料准备 留学贷款
出国留学签证
签证新闻 签证介绍
护照办理 签证申请资料
签证Q&A 面试技巧
2:出国书信写作
留学申请信 个人简历
申诉信 读书计划
推荐信 证明材料
联络与催询书信
3:出国行前准备
公证认证 体检
换汇 行李
出入境 乘机

出国留学指南 版权所有,本公司保留所有权利 声明和抄袭侵权 网站地图

Copyright (C) 2009 LIUXUE114.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 ICP证 040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