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和女生读的是伦敦大学的皇家学院。虽说是伦敦大学旗下的学院,却并不在伦敦市区里,所以校舍不像其他伦敦大学那样拥挤繁乱,而是建在离伦敦中心大概有30分钟车程的小镇上。校园屹立在小山上,校舍四周是参天大树,环绕着大学里或古老或现代的各种建筑。
这学校本来就像是爱情小说里的浪漫背景,作为年轻大学生的浩和他喜欢的女生,也在这里留下了甜蜜和泪水。
与国内学生相比,留学生的恋爱环境可以说是非常理想—— 没有家人的管束,国外的老师和同学在更开放的观念下,对即便是年轻人的恋爱也见怪不怪。大学阶段更是谈恋爱的黄金时间,留学生情侣在大学里即使24小时都呆在一起也是十分平常。而这在中国的大学似乎并不常见。
所以浩的想法是,一进大学就要谈一场最有“味道”的恋爱。因为人的嗅觉拥有最长久的记忆,所以有“味道”的恋爱代表浩可以把它记住很长一段时间甚至一辈子。
可能也正因为这样的想法,和‘不便透露’的这场进入大学后谈的第一次恋爱,浩不顾一切地付出了。
爱在电脑里、网络上
“饿了么?”浩问女生。因为他饿了。
小两口闲呆在浩在学校附近租的房间里。浩坐在书桌前,女生坐躺在床上,各自对着自己的电脑忙活着。
大概所有80后的大学生们看电脑的时间要远远多过他们看书的时间。
从前大学里人人捧着书读着笑,现在都变成了个个抱着电脑,看戏聊天玩游戏。电脑和网络让人们的生活变了,甚至连生存方式都变了。 如果上一辈的人说没书读会寝食难安,那么这一代哦,没有电脑网络他们会就一事无成,生不如死啊!
“要吃什么?”浩一边听香港电台的网络版,一边在MSN上瞄来瞄去看看有没有要聊天的朋友。
MSN是这个世界上最能让朋友间保持联系的伟大发明。大多数人都不会像换电话号码那么频繁地换MSN。更重要的是,MSN是一个让不需要有重点的闲聊无限延续的工具。
一句“最近还好么?”就打开了话题。如果对方有时间就会回“还不错, 你呢?”如果对方没有时间或不想和你聊,简单明了,不回就是了。有什么比这样更不尴尬的对话?要是约出来见面,多年不见也不知道要说什么,没有时间想,更不能说走就走。那将是多么让人窒息的场面。
可是把这场面搬到MSN,无论多久没见都无所谓。因为你不需要因开心而笑,你可以发个卡通笑脸;你也不需要哭,而是发个狗在哭的动画(不过我是不会, 我不认自己是狗)。这样一段囊括了喜怒哀乐精彩及情节起伏的对话,在MSN上轻而易举就能完成。
浩在MSN上找了很久都没有找到想要说话的人,他却盯到了在他身后的女生的MSN用户名显示:**小白**(终于透露了女生的名字,虽然不是真名,至少不用再一直用‘不便透露’来描述了。)--- 那一瞬间,你终于发现,那曾深爱过的人。早在告别的那天,已消失在这个世界。
长达三十三个字的MSN名称是见怪不怪的,每个人都希望在名字里就可以让别人知道她的心情,她在想什么。至于她是谁,似乎就不重要了。这,就是我们所谓的网络世界。
这时,浩给小白发了一个信息。虽然他们只隔着大概1米的距离。
房间里寂静得差点让人听到呼吸的频率。先听到浩敲打键盘的声音,接着就是小白的电脑传来了MSN的提示声。
小白点开了MSN上与浩的对话窗口,先看到了浩的名称:**浩** --- ‘小白,希望我是你深爱着或深爱过的那个人。但我不希望有告别的那一天。即使是有,也是因为我要消失在这个世界了。’说:“要吃什么,问你呢。”
小白还是忽略了浩的问题,因为她看到了浩在MSN上几百个联系的见证下,对自己说的话。
小白把上面的字重复读了三遍,小嘴微微向上扬,又开始发红的眼睛慢慢抬起看到了面前这有点小驼背坐着、背对着自己的男生。
她轻轻地把腿上的电脑移开,走到浩身边从后抱住了他。浩有点被吓到,可是很快就被扑过来那阵熟悉的香味告知,这是他喜欢着的小白。
她在浩耳边小声地说了一句,“谢谢你”,架在浩脖子上的双手用力又抱紧了一点。轻轻地,在浩的右脸上亲了一下,把头也靠在他的肩膀上。 接着,小白闭上了眼睛。浩明白了,他是不会很快可以有吃的了。
牵手走走
黄昏,夕阳,浩都很喜欢。 他喜欢的,是那份宁静,那份暗淡,甚至那份近似悲哀的感觉。就是这样一个黄昏,浩和小白决定要出去用心地走走,要的正是那份宁静的浪漫。
大概只有年轻人能够追求这份廉价的快乐,也大概只有年轻的情侣能甘心铭记这刻纯正的简单的爱。伦敦, 似乎是一个很适合这种简单的地方。它有着古老的气息,也有着优美的声音。 浩和小白,也就冲着这个来伦敦走来了。
从皇家学院浩住的地方到伦敦,他们先要走一段大概10分钟的路到火车站。这段路浩和小白来来回回也不知道走了多少遍了。自从浩和小白在一起后,每次走这段路,浩的右手总是十指紧扣地牵着小白的左手。
每次,总是。
“为什么你总爱用右手牵着我呢?”小白问。
“为什么?”浩听到没有反应过来。接着他把牵着的小白的手捧到脸前看了看,在小白的左手背上亲了一下,“大概我右手比较有力,能把你握得更紧吧。”
天色并没有为了浩和小白的出行而挽留一丝阳光。他们来到伦敦,那里已经是个被万家灯火照亮的地方。浩和小白还是牵着手,慢慢走着。他们互相都没有说什么,也没有表明要去哪里,但他们都很有默契地走向同一个方向,他们都知道要去的地方。
Covent Garden,每次来伦敦浩都会带着小白来这里,他觉得这里是伦敦最浪漫的地方,尤其是天色刚刚暗淡下来的时候,昏黄的灯光映照着四周古老的建筑,空气里弥漫着咖啡的香味和淡淡红酒的味道,街头艺人使出浑身解数务求吸引观众的目光。
到了傍晚,艺人通常都是玩音乐的。浩最喜欢牵着小白站在民谣歌手前,看着他的深情,听着他唱着耳熟的英文民歌。简单的声音, 简单的歌词,简单的情绪,简单的灯光,简单的舞台,简单的观众。
虽然一切都很简单,可是就是这种简单的美丽,感动了所有人,包括浩。很多时候,浩一站就是十几分钟不想离开,小白是从来没有怨言的,因为她感受到浩要她感受的这份简单的爱,就是什么都不需要,两人牵着对方,在暗淡的灯光下,听着优美又毫无杂质的声音。这天,歌者唱着Enrique Iglesias的Hero:
Would you dance, if I asked you to dance.
如果我邀请你的话,你愿与我共舞吗?
Would you run, and never look back.
还是会逃开而不再回来?
Would you cry, if you saw me crying,
当我流泪的时候,你会和我一起流泪吗?
and would you save my soul tonight…
今晚,你会挽救我的灵魂吗?......
“你是我的hero吗?”小白左手被浩牵着,右手挽紧浩的右手臂,身体紧紧靠着浩,问道。
“我是你的佣人比较像吧,看你昨天说洗碗,后来吃完饭就见你睡得像猪一样,后来不还是我洗的。”浩埋怨。
小白:“你怎么那么小气啊。”顺势用手轻轻地拍了一下浩的胳膊。
“这,恐怕不是小气的问题,是原则问题,要想男女平等, 要想中国成为更文明公平的国家,我们必须从自身做起,才能教育下一代。”
小白把双手都放开了,交叉在胸前,不说什么。浩看了看她,嘴角微微一翘,似乎想到了什么坏念头。他手伸到小白的腰间搂住,在她耳边轻轻说,“可是我不要平等,在我们的国家,你是最大的。”
小白听完,咯地笑了,可又马上板起脸装酷。这时浩用他在小白腰间的手,用了点力向小白的倒数第4和5根肋骨的地方戳了一下。小白像触了电一样,接着用凶狠却带着微笑的眼神看了看浩,然后开始“虐打”浩的肩膀和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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