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总是把生命分成一段一段的时光,象一节节的底片一样,想记住的拿去冲洗,不想记住的就剪下扔掉了,还有些有意无意弄丢的,留下一段段的空白。一不小心,人生就空了一大片了。
--丁丁是只狗。
--那天是2月12。记得特别清楚,因为再有2天就是情人节了,无聊的节日。
--在到处充斥着情人的欢笑的夜晚,我独自去老藤树喝咖啡。其实老藤树叫常青藤,因为总想起枯藤老树昏鸦,就习惯性的叫它老藤树。
--走到泉城广场时见有卖宠物的就凑过去看,看到那些猫啊狗啊的在风中发抖,突然觉得生命真的是好脆弱。
--情人们满意地走了,抱着大把的玫瑰和弱小的生命。红色的花瓣在风中飘舞,连我的目光也被吹散了。
--原本以为它快要死掉了。头埋在身子里一动不动。我抱起它时,听到了吱-的一声叫。
--它怎麽这麽小,缩在我手里。记得以前G总说我手小,我想起G手心的温度。
--它像个白球,屁股上有个黑点。走起路来扭的厉害,爱舔我的脸。
--想到半夜都没想出合适的名字。随便抽出本书,想着今天是2月12,就翻到2页第12行,是个人名叫丁薇。觉得叫薇薇太嗲,就叫丁丁了。
--丁丁开始出现在我生活的每个角落。
--每天睁开眼后第一件事是擦狗屎;每次吃饭后我都记得打包;每天晚上它都要到明湖路中间去排下一颗大大的S...
--傻丁渐渐长大,黑点儿变成了淡棕色,身材也越发苗条。竟然可以从地板轻松的跳到床上,任我对它张牙舞爪大呼小叫。它似乎已经看透我舍不得对它怎样。
--丁丁对我的依赖越来越少,经常在路上就追着美女弃我而去。我想我在街上扯着嗓子喊它回家的样子一定很恐怖。有时常想将来千万不能生小孩,不然肯定要操碎心了。你是个不喜欢有包袱的人。我又想起G的话。
--不管怎样丁丁在阳光下奔跑的灿灿的样子还是给我带来了莫大的欢乐。我只管用手机疯狂抓拍傻丁的每个瞬间。至今我仍无比怀念它融融的绒毛拂在脸上的感觉。
--无聊的大四下学期在丁丁晃晃的尾巴中逝去,一起逝去的还有我的两个不是男朋友的男朋友。他们也许该属于那些空白的部分吧。还没有毕业,却已经开始忘却。怎末都无法忘记的只有G。
--我终于在毕业前给傻丁找到了一户还算合适的人家。送出去一天第二天被人家给退了回来,说是闲它精力过剩。
--我抱着傻丁却不敢看它,希望它早点忘记我这个坏主人。
--一个同学的同学的乡下的亲戚说想要只狗,就顺水推舟把丁丁推了去。
--解决思念的好办法就是喝酒,傻丁走的那晚我醉成了烂泥,原来人不是只有在思念人的时候才会心痛,我已经不习惯没有傻丁的生活。
--不止千万次的祈祷它在农家大院里的生活还好。
--把载在电脑里丁丁的照片看了n遍后,我打印了一张它还是白球时的放在钱包里。
--我钱包里有两张照片,一张是傻丁,另一张是很会假笑的我。
stayinf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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