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11月1日起,澳大利亚修改了对申请留学生签证出具资金的要求,修改后的内容如下。
1. 提供能够支付你(及所有家庭成员)在澳学习期间所有费用的资金证明。这些证明可以为学生贷款(见以下条款)或银行出具的最新存款证明的原件(存款必须仍然在你的帐号上-存款在有效冻结期内),以及银行存单或存折的清晰复印件。你所提供的每一笔存款都须在递交签证申请前六个月就已存入银行。 2. 所有收入来源的证明,例如商业利润,股份分红等。这可能包括税收记录或营业执照。这些材料必须清楚地表明所得收入的数额。 3.如果你通过银行贷款的方式来支付你在澳大利亚学习期间的全部或部分费用(只限于571,573 & 574类),你必须提供中央银行授权的金融机构(必须是中央银行所属的主要银行。这些银行是: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信实业银行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出具的注有该项"学生贷款"具体贷款额的意向性批准信的原件。(在通过使馆的签证预评估后,你需出示这笔贷款资金已转入你帐户的证明)。 4. 如果你的配偶、父母和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兄弟姐妹提供你在澳大利亚学习期间的费用, 请提供你的配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现就职工作单位或以前工作单位开具的注有其工作职务、工资和其他收入情况以及工作年限的公函原件。 5. 如果你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提供你在澳大利亚学习期间的费用,请提供注有你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姓名的你本人以及你父/母的出生公证书。6. 如果你的兄弟姐妹提供你在澳大利亚学习期间的费用,请提供你和兄弟姐妹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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