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且有能力在加拿大创立或购买一个企业,该企业将为该移民自己创造就业机会并为加拿大之经济或文化或艺术带来显著贡献。同时,上述"企业"必须能产生足够收益以维持自雇移民申请人及其家人在加拿大之生活。农牧场主、艺术家、运动员、演员、顾问以及经营小生意者均适于自雇移民类。
自雇移民的特点:
没有其他限制条件;
自雇移民无需为他人创造就业机会;
必须提供文件以证明有能力在加拿大建立一项生意,为加拿大经济、艺术或文化做出显著的贡献;
自雇移民必须拥有一定的资金,用于在加拿大创立或购买一项生意及安家之费用;
一旦成功,马上可享受各种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