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不承认双重国籍。对留学人员在美出生的子女,如果父母双方或任一方获永久居留权的话,其子女可持美国护照。他们如果回中国探亲的话,应到中国驻美使领馆申请签证,除如实填写签证申请表(贴照片)外,还应提供以下证明: 1) 子女在美出生证的复印件; 2) 父母双方护照前五页的复印件; 3) 父母双方绿卡的复印件。 如果将在美出生的子女送回国内委托家人抚养,除办理去中国的签证外,还应办理寄养委托书。寄养委托书的办理请参见“公证、认证”中程序。父母需携带有关证明、证件到中国使(领)馆的签证处(组)办理。 如果父母双方均无绿卡,在美出生子女即使持有美国护照,也不能够办理签证手续,他们回国时应向中国使领馆签证部门申请旅行证,具体手续请直接与签证处、组联系。 关于子女的身份、寄养问题的解释权归使(领)馆签证处、组,若前面叙述不祥或执行时有差异,请同签证处、组联系,以他们的解释为准。使馆签证处的联系 电话、地址如下: 电话:202-338-6688、202-338-8688 传真:202-588-9760 地址:Visa Office,Chinese Embassy 2201 Wisconsin Avenue N.W. Washington,DC 200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