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德国参加德语速成班为目的的签证申请者须递交下列材料
1.三份认真填写的申请表(RK1200),分别贴上证件照
2. 有效护照
3. 德国语言学校出具的每周不低于20学时的德语速成班入学证明及已付至少三個月学费的收据
4.全部
留学费用来源证明,可采取下列方式:
a)在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的银行账户上一学年至少6000欧元的存款证明。每月取款不得超过500欧元。账户上冻结1600欧元,这笔款项欧元只有在外国人管理局同意的情况下才能提取。也可以在德国某一银行驻北京办事处开设这种账户。
其他经费来源必须通过适当的材料有说服力地说明
b)也可以提供不限金额总数的经济担保书,或由一位在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居住者提供的不可撤回的银行担保。此担保须包括外国人管理法第83条和84条中提到的各种费用(交通和其他旅费、管理费、必要的官方陪同费,用于維持生活德公共資金,包括提供住房和可能需要的医疗和護理費用)
c)获奖学金证明
5. 用德语书面说明就读德语速成班的目的
6. 对于未成年人:如监护人不能亲自参加面谈,附上有德文或英文译文并经公证的监护人书面同意声明
所有材料须交一份原件和两份复印件,材料不全的申请不能受理。本使馆和德国主管机构均可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材料
申请签证
签证申请须最迟在语言班开学前八周递交到使馆。迟交的签证申请在通常情况下不能得到及时的处理。
签证申请必须由本人按及时约定的时间递交。
预约申请时间只能于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1:30和星期一至星期四13:30-16:30打电话(010)65321925约定
签证费
每份签证费为25欧元,以人民币支付
注意:除签证费外,签证处的所有公务活动及申请表和申请签证须知均免费
(来源:德国驻华大使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