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政府为了抑制房价过快上涨,制定了多种赋税制度,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综合不动产税。2001年至2006年,韩国全国房地产价格平均每年以超过10%的速度增长。
韩国政府2005年出台了综合不动产税,征税对象为拥有房产总价值超过6亿韩元(1美元约合1144韩元)的家庭,并根据房产总价值的不同,税率为0.75%~2%。此外,韩国从1961年起就征收财产税,这一税种的征税对象是面向所有拥有土地、房产、船舶等实物财产的人,根据财产价值不同,所负担的税率也不同。因此,如果将财产税和综合不动产税算在一起,拥有高档房产的富裕阶层就会承担更重的赋税。
为打击房地产投机行为,韩国政府又出台了房产转让所得税,即拥有2套住宅的家庭在购买房产2年之内出售,要缴纳50%的房产转让所得税,拥有3套以上住宅的家庭在购买房产2年之内出售,要缴纳60%的房产转让所得税。
即使在购买房产2年之后,拥有2套以上住宅的家庭在出售房产时,仍需要缴纳6%~35%不等的房产转让所得税。随着这一政策的出台,再加上之前的综合不动产税,韩国房地产投机现象得到了控制,房价也基本得到了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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