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12月17日,小丽到达德国,五洲交流中心为她办理了进入曼海姆大学的手续。第一年,她没有通过德语考试,未能办理大学注册手续。
2003年,德国留学政策发生变化,中国留学生必须通过材料审核和德语考试,才能获得大学录取通知书。
德国驻中国大使馆审核材料后认为,小丽只上了一个学期的大学,却提供了两个学期的学习成绩单,材料不真实。这样,小丽一直进不了大学门,于2006年2月黯然返回中国。
小丽认为:五洲交流中心没有留学中介资质,将自己骗到了德国。遂于去年3月,到海口市美兰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两中介机构返还其赴德国留学培训费、中介费等7万元,同时,赔偿她在德国6年的花费37万元。
法院一审认为,五洲交流中心不具有中介资格,双方的委托书无效。但双方签订的是服务性合同,这些钱都用于小丽去德国的机票、德语培训费等,可不必返还。
小丽进不了大学的原因,主要是未能按期通过德语考试和提供虚假成绩单,应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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