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媒大学媒体法规政策研究中心参办第六届“首都主流媒体法律顾问座谈会”
2011年11月24日,第六届“首都主流媒体法律顾问座谈会”在北京宝钢大厦召开。此次座谈会由中国传媒大学媒体法规政策研究中心、政治与法律学院召集,首都十余家主流媒体、网络媒体、传媒公司的法律顾问,行政主管机关、法院、行业协会的相关领导与高校学者五十余人汇聚一堂,就“回顾与展望:主流媒体法务工作的价值与挑战”主题进行了座谈。
我校政治与法律学院院长高慧燃、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法律顾问徐迅分别致开幕辞。座谈会由我校媒体法规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法律系主任李丹林教授主持。
会议分为四个单元进行。第一单元由我校政治与法律学院副院长、媒体法规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王四新教授主持。国家广电总局法规司法制处副处长王艳梅、新闻出版总署法规司行政复议处副处长范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张雪松、中国记协国内部副主任孙兆华分别围绕广播影视法制建设、报刊管理法规政策、传媒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媒体自律与媒体法律顾问的作用发表了主题演讲。
第二单元由李丹林教授主持。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法律顾问徐迅、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法规处处长高芳、检察日报副总编王松苗、光明日报社法律顾问黄晓、海淀法院民一庭法官陈昶屹分别就法律顾问与新媒体时代的传播法律秩序、媒体法务工作的价值、报刊转载的法律责任、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背景下媒体法务的作为,我国网络人格权纠纷的成因及法律规制进行了主题发言。
第三单元由中国记协维权服务处正处级调研员阚敬侠主持。北京青年报法律事务部负责人贾桂茹、法制日报经营部吕秀琴、百度公司政策研究部经理苏静、中国人民大学新闻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新闻伦理与法规研究所研究员张文祥分别就媒体法务工作的特点、经验与面临的挑战,法务工作在媒体运营管理中的作用,网络新媒体的法律责任,媒体权利和公民权利的落实等问题发表了演讲。
第四单元由我校电视与新闻学院王军教授主持。优酷公司法务总监潘柏宇、中视瑞德文化传媒公司法务总监李陵书、中视传媒股份公司法务部负责人刘冬分别就网络媒体的法务工作特点、广播电视节目版权管理、传媒公司的法务工作发表了演讲。
在自由讨论阶段,与会嘉宾就时事新闻配图可否作为合理使用、如何在网络侵权中找到直接侵权人、异地办报的具体做法、报社转企后的变化以及网络服务提供商如何保护网络著作权等问题展开热烈的讨论。
最后,王四新教授对会议作了总结,充分肯定了本次座谈会取得的丰硕成果,并指出应该以国际视野来看待中国的媒体改革以及媒体法务工作所应对的挑战。
此次座谈会在党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背景下举行,不仅增进了主流媒体法务部门之间的交流,对于媒体法务工作的质量提升、权益保护以及整个传媒法治建设也将发挥积极作用。
首都主流媒体法律顾问座谈会此前已经成功举办过五届,分别由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光明日报社、北京青年报社等主流媒体法律顾问召集。与会代表认为,此次会议由中国传媒大学召集,使座谈会不再仅仅是一个传统主流媒体法律顾问自身的交流活动,而是成为一个在新形势下,传媒法务与相关各界广泛沟通交流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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