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措施明确,至2008年12月31日止,对所有来自地震重灾区(以国家民政部5月22日确定的全国21个省份对口支援的重灾县为准)或即将赴重灾区就业的海外留学人员,在海外学历学位认证和海外留学人员身份认证中,给予优先办理,免除其学历学位认证代理费和身份认证工本费;学历学位认证资料翻译指定机构免除所有资料翻译费。
留学回国人员只需凭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相关证明即可。(陈科)
转摘:出国留学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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