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再往下想,就不能不得出维持现状的结论。城市的水准,很大程度上,得看应急系统的运作。救护车的抵达时间不超过若干分钟,有严格的规定。这类专为处理紧急事故而设的车子横冲直撞,不管是单向道还是双向道,不管交通灯,为的是抢速度,速度乃是性命。警笛是为速度服务的,它不刺耳就不能引起路人和车子的警觉,促使大家尽快让道。而且,警笛引领的车子,唯急是问,救民于水火是车上人的义务,这类车子不会光为豪宅服务,不会按照财富和官位排急救的次序,不会要家属先交费再把病人往医院送,更不会被达官贵人借去赶舞会、赶班机。一个把人放在首位的社会,才刻意制造出这样的噪音。
一如森林不能缺少夜枭的恶声一般,城市需要这种分贝特高的噪音。设想一下,城市里的警笛长久消失,你是庆幸还是忧虑?从这一简单的事实推论开去,便理解,在一个正常的社会,一类毫不中听的声音,煞风景诚然煞风景,但具有绝对的必要。
说到底,你不敢到一天到晚听不到警笛的城市去,除非你是以冒险为天职的战地记者;你不敢投票否决警笛,因为难保有一天打911求救的正是阁下。(来源:香港大公网,作者:刘荒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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