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Dr Laura中的一个电话问讯,使我想起夸坛中JMS经常讨论的问题,所以想说一说.
一个母亲说她22岁的女儿要与32岁的男朋友搬到一起住,女儿跟妈妈说要将她卧室里的家具也一起搬走.这个母亲觉得家具是当初母亲买的.不知道是不是应该让女儿搬走.请Dr Laura作出个公断.
Dr Laura是这样回答的. 家具应该让男朋友买.母亲应该这样说:只拿上你的牙膏,牙刷,Unpaid Whore!
已经不是第一次听到Dr Laura这样称呼男女交往中只提供性欢愉而无任何所求的女孩了.这个词很难听, 很刺耳,我不喜欢这个词,并且也不赞成母亲这样对待女儿.我个人觉得Dr Laura这样看待这件事有些过激.但是还是觉得从Dr Laura的回答中看到了美国人对男女恋人中的经济关系的看法.
Dr Laura是受过高等教育的美国婚姻,家庭,儿童问题的专家,我想她的观点也代表了一些美国人的观点. 否则也不会有那么多忠实的听众.看来美国人也是认为男女交往中男人是应该在经济上付出的多一些.男人是应该为女人创造一个家的. 一个男人与自己的爱人筑窝.却让自己的爱人为家具与母亲争执,爱一个连爱巢都承担不起的男人,这样的女孩也不是美国人所提倡的.
又想起前几天一个帖子,男女双方的家都没有条件让俩人共处,就选择了旅店.后来男友竟让女方分担旅馆费用.女孩很迷惑,以为这就是西方的传统……还有前些时有帖子说丈夫连床头灯泡钱都因为是妻子一边的而让妻子承担.这里声明绝对没有批评这些JM的意思,只是觉得那样的男人很不男人,自己没有条件为自己所爱的人创造共度欢乐的爱巢,还好意思张口让女朋友付旅馆费用,甚至灯泡钱.
这样说又会招来骂声,好象很势力,金钱至上的爱情观.可是不知是俺太老朽还是 抱着老掉牙的旧传统不放.总觉得两人世界男人总应该比女人多付出一些.当然不包括已婚夫妻女方收入比男方高,愿意为家庭多付出,结了婚,男女的利益都绑在了一起,也就没有谁多付谁少付的问题,只要两人幸福就好.但是象上边的例子,女孩为争取与男朋友共用的家具与母亲有隙,男人却不挺身而出;另一例中,男人没有娶女孩的意思,却要求女孩为欢愉场所付费;和一个连灯泡钱都要跟妻子计较的男人;对这样的男人我的意思是:还是放手罢了……
说这件事是想所有的JMS再遇到这种情况也不要以为这就是西方传统, 西方传统也不是这样.只不过是一个自私的男人罢了.跟传统没关系.因为如果认为是传统就会以为所有的西方男人都是这样,就会对自私的男人妥协,就会停止继续寻找.
知道了这不是传统,所以总会找到符合自己标准的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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