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使馆教育处薛浣白参赞介绍,对于海外留学生的领事保护,是领事部和教育处的共同职能。她介绍,海外留学生是一个较大的群体,他们遇到的问题也比较多。在教育处近几年来处理的留学生领事保护案件中,有留学生受中介公司欺骗事件,也有为了在比利时延期身份证所做的假经济担保案等。为保护他们的利益,教育处为此做了大量的工作。
不过她强调,在领事部和教育处保护留学生合法利益的同时,留学生也须理解和注意一些事项:首先,留学生是保护自己利益的主体,应当自觉地了解什么是正当利益和合法权益,使馆起到的只是协助和保护作用。
其次,留学生的领事保护是有限的(在《指南》中概括了9大类),教育处并不能对留学生的所有问题大包大揽,比如“找经济担保”、“在国内找工作”等许多个人问题,这些并不属于领事保护的管辖范围。
第三,教育处要对留学生进行领事保护,也要获得留学生本身的支持,比如留学生到国外后,应该及时与教育处取得联系;留学生了解到有关信息,须尽快向领事部、教育处通报;留学生之间也应该开展自助,因为第一时间的求助有时是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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