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免费咨询电话:400-6767-050 免费留学评估表 收藏114留学网
留学首页 | 留学预科 | 留学动态 | 美国留学预科 | 英国留学预科 | 北京留学预科 | 出国必读 | 留学政策 | 留学生活 | 热门专业 | 海外精彩 | 海外名校 | 带薪实习
 
 

您现在的位置:留学114网 > > 留学动态

内地与香港高校合作办学可授香港学位

转摘:出国留学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1-3-27

  

来自国家教育部的消息说,根据《中外合作办学暂行规定》,内地高校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高等学校合作办学,经核准可以授予香港特别行政区学位。   中国的学位管理部门近期进一步加强了对授予境外学位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管理。   根据《中外合作办学暂行规定》,主要由境外合作者提供师资、教材、教学保障、中国国内急需而总体办学力量不足的专业,或是符合国内教育事业特定需要的专业,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国内具备相应资格的教育机构与国外教育机构合作举办该专业,可以授予国外学位。   同时规定,内地高校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高等学校合作办学,经核准,也可以授予香港特别行政区学位。   参照这一模式,截至二00一年三月,经审核并批准授予国外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学位的合作办学在办项目已达四十五个。   据称,近年来,为适应中国加入WTO和高等教育扩大国际合作与交流的需要,中国内地高校与境外教育机构的合作办学活动日趋活跃,数量逐年增多。   另一方面,针对社会上一些机构和组织,尤其是一些不具备开展研究生教育资格的机构,与境外机构举办所谓“学位课程班”、“研究生班”等各类项目,规定强调:举办授予境外学位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中方教育机构必须已经获得相应的学位授予权;凡经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活动,如向学员颁授境外学位,必须按规定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核准。未经核准,合作办学项目不得授予境外学位,已经授予的学位,国家不予承认。

本文章关键词:内地,地与,与香,香港,港高,高校,校合,合作,作办,办学,学可,可授,授香,香港,港学

留学114为您提供更多出国留学,国内留学预科更多信息www.liuxue114.com


上一篇: “你什么时候回去?”成留美学生新话题
  华声报讯:硅谷消息,最近在中国留美学生圈子中,“你什么时候回去?”或问“有没有打算回去?”成为最热门的话题。据北美世界日报报导,由于美国的经济持续走缓,而中国的市场正在起飞,使得许多留学生纷纷动…

下一篇:首家出国留学消费教育学校挂牌成立
  由北京市消费者协会与北京金吉列出国留学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联合创办的我国出国留学中介行业首家消费教育学校——“北京金吉列出国留学消费教育学校”,日前举行挂牌仪式暨开学典礼。为搞好国民消费教育,北京市…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原创"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114留学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部分稿件来源于网络,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114留学网发布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该及时向114留学网书面反馈,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情况证明,114留学网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尽快移除被控侵权内容。

 
出国留学工具箱
 
 
 
留学动态
 
友情链接

留学首页关于我们广告服务联系我们商务合作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13 WWW.LIUXUE114.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客服热线:400-6767-050 010-59792021 项目合作:13691570089

114留学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09067369号

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备案编号:1101085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