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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总领事馆实行学生和交流学者赴美优先面签 /scr

转摘:出国留学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2-5

  

晨报记者近日从美国驻上海总领事馆了解到,为了让所有的学生签证(F-1或 M - 1 )和交流学者签证(J-1)申请者能够在开学前及时地申请他们的签证,美国总领事馆近日开始对学生和交流学者实行优先签证面谈预约的措施。 能优先面谈签证预约的申请者必须是F-1、 M - 1 或J-1 签证的首次申请者,并且无法在学校开学或项目开始前通过预约电话获得签证面谈预约。符合以上条件的申请人可以发送传真至领事处(传真号:021-62172072),签证处将会安排优先签证面谈预约。 具体的操作办法是,在传真中必须注明申请人的姓名、出生年月、护照号码以及可以联系到的电话或传真号码。此外,如果已经预约但时间较晚,需告知预约面谈的日期和时间。申请人一旦被安排好优先签证面谈预约后,签证处将直接同申请人联系并告知面谈的时间。 需要特别提醒是,曾被拒签后重新申请F-1、 M - 1 或J-1 签证申请者无法享受优先签证面谈预约的待遇。 如果在被拒签后希望重新申请,仍需要通过预约电话021-62172193 或021-62172196 重新预约安排签证面谈的时间。 现行的《J-1签证豁免申请办法》将进行简化审批手续、放宽豁免申请条件的调整,把原先申请者必需“持J-1签证(知识和技术交流签证)来美”的条件,调整为“对于在美有J-1记录(含持其它签证来美后通过合法途径转为J-1签证的)、申请豁免时持J-1签证。在美停留已满一年且尚具有半年以上合法停留期限,并与原所在单位和部门结清经济、住房等相关事宜的均可以申请。” 除调整了豁免申请的资格和条件,豁免申请的审批手续也做出了重要调整。其中较重要的一项是简化了《豁免申请表》的国内审批事项。须报回国内审批的《豁免申请表》,只需国内派出单位签署意见,原则上不再需要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有赴美经历者再次申请赴美签证时可享受免面谈服务。对于回国留学生再次赴美,凡符合各项要求的申请人可到中信银行指定机构委托办理免面谈签证,另需缴人民币200元代办费给中信银行,而非美领馆。 申请人必须符合以下的条件:才可以适用免面谈签证申请程序: ●持因私护照的申请人必须曾经获得过美国非移民签证。 ●申请人必须申请与最近获得的美国签证同一类型的新签证。 ●申请人在获得最近一次美国签证以后没有被美国拒签过。 ●如果申请人欲更新现有的签证,则该签证必须在有效期内。如果该签证已过期,申请人需在自该签证有效期截止日期起12个月之内向中信实业银行递交新申请。(申请人是否曾持使用过的签证已不再是申请免面谈签证程序的条件之一)。 ●如果申请人曾持美国签证赴美,申请人逗留在美国的时间必须是在移民局规定的时间之内。 使用这项服务所需的文件材料包括: ●护照有效期必须比本人预期赴美日期长至少六个月。 ●两张贴好的近照(摄于最近六个月内,50毫米50 毫米),填妥的 DS-156 签证申请表。 ●16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的男性申请人须填写两联申请补充信息表( DS - 157),中英文各一联。 ●使用过的美国签证原件,复印件无效。如签证在旧护照上,申请时须同时递交该旧护照。 ●返签的F:J和H申请人须回原签证所示的同一所学校或公司学习、科研或工作,或使用与上次相同的移民局批文。 ●返签的F-1和 M - 1 申请人须递交有效的S EVIS I - 20 表和 SEVIS DS - 2019 表。 ●返签的J-1申请人须递交有效的S EVIS DS - 2019 表。 ●申请人可在申请批准后4至8个工作日领取护照和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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