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第二届中外大学校长论坛获悉,截至目前,我国已相继与近20个国家和地区签订互认学位、学历和文凭协议。
建立学位、学历和文凭互认的国家和地区有斯里兰卡、阿尔及利亚、秘鲁、毛里求斯、乌兹别克斯坦、喀麦隆、罗马尼亚、俄罗斯、埃及、匈牙利、乌克兰、蒙古、德国、法国、英国、澳大 利亚、新西兰和我国的香港特别行政区等。这样,我国学生不仅和少数第三世界国家学历学位互认,还和西方主要发达国家打通了学位、学历和文凭互认的通道。为留学生交流、联合举办研究生院、中外合作办学和联合搞实验等铺平了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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