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大加强研究生教学管理 严肃处理两起教学事故
事故发生后,相关学院教务负责老师及时处理,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和研究生教学督导组成员认真复核。两起教学事故均是任课教师未在规定的上课时间到课,影响了正常的教学秩序,产生了不良后果。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严肃教学纪律,维护研究生课堂教学秩序,保障研究生教学质量,避免类似现象发生,经研究,依据《中国政法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中政大发[2004]208号)和学校相关规定,学校对一名教师通报批评,一名教师给予警告处分并扣发一个月岗位津贴。
望广大教师加强责任心,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避免教学事故的发生,共同维护教学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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