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L-1签证是指跨国公司内部被调动的经理或具有特殊技能的的职员所具有的签证或者身份。以中国来讲,即在中国拥有一定规模企业的商人,在美国拥有分公司,其本人和即将调往美国分公司就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或具有特殊技能的职员均可申请。
美国L-1签证是指跨国公司内部被调动的经理或具有特殊技能的的职员所具有的签证或者身份。以中国来讲,即在中国拥有一定规模企业的商人,在美国拥有分公司,其本人和即将调往美国分公司就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或具有特殊技能的职员均可申请。法律允许L-1签证申请人的家属随行。
L-1 签证申请时间、类别和期限
L-1 签证的申请和获批速度比 H类工作签证、投资移民和技术移民等要快很多,从申请至批准最快三个月可以获得签证。该签证又分为二个类别: L-1 A签发给经理或总裁, L-1B签发给总工程师、市场总监、会计师等专业人才。签证的期限一般为首次申请获批一年,然后可以延期,每次延期为两年或三年,最长可达七年。
L-2 家属同行签证
L-1 签证 人员的家属(配偶和 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可以获得 L-2 的身份,跟随来美国。办理相关手续后, L-1签证的家属可以在美国公立学校就读并可享受本地学费。这对重视教育的华人很有吸引力。 2002 年新的法律还允许 L-1签证的配偶 L-2 在美国申请工卡 ,合法工作。
美国L1移民项目申请美国移民
如果在美国没有分公司,总公司需要从设立分公司开始,在分公司正常营业 12个月以上时, L-1签证持有人以及直系家属(包括 21岁以下子女),不需要美国劳工部的层层审批即可直接申请绿卡,不受任何移民配额的限制,直接取得美国的永久居留权。与需要 50万或者 100万美元的投资移民相比, L-1签证持有人不仅得到的绿卡速度快,而且不需要大笔资金的投入。
申请人所在中国公司必须具备条件
1、拥有一定公司历史,成立至少二年以上;
2、注册资金符合要求,越高越好,3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为佳(可灵活处理);
3、企业经营状况良好,年营业额不少于800万元人民币(可灵活处理);
4、拥有一定经营规模,正式雇工人数不少于40人;
5、拥有足够运作资金,有能力设立和支持在美国分支机构的正常运作;
6、美国分公司的注册资金不少于 5万美金(该注册资金由申请人自由掌控)。
申请人个人必须具备条件
1、过去三年中至少有连续12个月在上述公司中担任经理、行政主管或专业人员工作;
2、符合经理、行政主管或专业人员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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