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有关部门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护照有效期最长不超过五年,正在使用中的护照的有效期可以延长有效期二次,每次延期一般不少于一年,不超过五年。这里说的“正在使用中的护照”是指持照人正在国外(境外)旅行期间或已经取得签证即将出境旅行者所使用的护照,没有出境记录和外国签证的护照则不称为“正在使用中的护照”。办理护照关期手续,须注意以下几点:
(1)护照延期申请须在护照有效期届满前半年内提出,持照人须持原本护照到原发照机关延办理延期手续。
(2)护照已超过有效期后即为失效护照或无效护照,公安机关则不再受理延期申请。
(3)如护照有效期不足外国签证年限要求的,持照人可持该国有关签证证明提前向发照机关提出申请。
(4)持照人在国外旅行期间申请护照延期的,须到我驻外使(领)馆或外文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构提出延期申请。
(5)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需要在国内办理护照延期的,到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及其授权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
2、申请换发、补发。护照因己延期两次即将期满或者签证页用完不能再延长有效期限,或者被损坏不能继续使用的,旧版护照有过出境记录的,或其他经发照机关认定特殊情况的,可申请换发,无须提交证明材料。护照遗失的,在取得护照遗失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报失证明并登报声明护照作废后,可申请补发新护照,无须提交其他证明材料。持照人可携带本人护照、身份证、工作证等到原发照机关办理,一般两周内即可取得新护照。发照机关发给新护照的同时,将收回旧护照,予以注销。如持照人要求保存旧护照以做纪念,可向发照机关同时提出。发照机关一般在原护照签发页上加盖注销印章并裁剪掉护照右上角,使其失去法律效力后才能发还本人。
3、变更出境事由。公安机关颁发护照时都附发出境登记卡。该卡的出境事由分别填写“定居”、“短期出境”和“旅游”。除“定居”和“旅游”(指组团出国旅游)外,其他出境事由统一填写“短期出境”。持“定居”事由出境登记卡,除获团体旅游签证凭前往国的团体旅游签证换领出境卡,获得其它签证的无须换发出境登记卡即可出境。持“短期出境”事由出境登记卡,获得长期定居签证的,凭前往国的长期定居签证及本人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同意的证明,办理换发“定居”事由出境登记卡。
4、变更前往国。领取护照后首次出境前变更前往国的,凭前往国的入境签证换发出境登记卡,无须提交其他证明材料。未获得前往国入境签证而要求变更前往国的,依照前面第二、三、四条的有关规定重新办理申请手续。
办理上述各项手续的,除己在国外居留的中国公民申请护照延期、换发或补发手续的外驻外使、领馆办理外,其他手续均由持照人向户口所在地级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办(省直单位管辖人员向省厅出入境管理部门申办)。
本文章关键词:留学预科,出国留学 留学动态,工薪家庭留学,出国留学 留学澳洲
留学114为您提供更多出国留学,国内留学预科更多信息www.liuxue11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