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在建国之初,就已经建立了分别由国会、法院、政府行使三权职能。总统为国家元首和三军统帅,行政的力量在其中占了主导的地位,表现为总统中心制。其后政府出现过多次总统为寻求连任而修改宪法的政治事件。
自1948年独立以来,经历过5次大规模的宪法修订。通常根据每次宪法的修订为每一阶段的韩国命名。所以,直到现在,韩国总共经历过第一共和国至第六共和国等不同阶段。现在的第六共和国,总统任期5年,并不得连任;而国会议员则每四年改选一次。韩国总统是行政单位的领导,而立法权则属于国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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