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剧,因为《梅兰芳》的上映,突然亮了起来。可正当国人如火如荼地议论《梅兰芳》之时,我却未能有幸欣赏。不过不管电影拍得如何,先为陈导掀起的这股京剧热潮鼓掌。我一直说中国的文化遗产要好好保留,那么将他的魅力展现给世人,推向世界是很关键的一步。不过随着梅兰芳先生话题和逸事的热议,一个关于当初京剧是不是在美国有空前反响的话题,跃入眼帘。张放先生还特意找了《纽约时报》等报纸的内容来佐证,说京剧并不被大多数美国人接受。
可是,京剧,为什么一定要让美国人喜欢?
我大概可以理解张放先生的意图,他是想告诫国人,别以为京剧是享誉世界的文化,他只不过是国人自己圈子里的活宝罢了。理是这个理,可是事情这么简单地理解,然后顺便贬低一下国人就算解决了?是不是说美国人不喜欢京剧,我们就应该唾弃他?是不是当初美国人并没怎么得意梅兰芳,我们就不该称之为大师。至于张放所说的某些媒体鼓吹和夸大,我倒没觉得是坏事。这年头吹牛又不是国人专利。萨克奇见个达赖,还鼓吹为了世界和平呢,我们夸一下京剧,难道就丢了脸面?他们喜不喜欢是他们的事,我们得意不得意是我们自己的事。经济、贸易各方面都受人威胁恐吓,怎么,喜欢个京剧也得美国人同意和点头?
不同的文化与语言,造就了不同的艺术形式,多么浅显的道理。美国人不喜欢京剧是正常,那里头的含蕴,又岂是学会句“你好”,就能指手画脚的。我还说毕加索的抽象画狗屁不是,贝多芬的交响曲就是噪音咧!大家标准不同,背景不同,拿别人批评我们的话当做我们喜好的标准,是不是有点可笑!
以前如果有人说喜欢京剧是守旧,是落后,我或许不敢说话。现在我可以很义正言辞地说,那才是文化,是遗产。在韩国,参加了一个韩国文化探访团,导游拉着我们去学韩国传统礼仪、看韩国传统戏剧、参观韩国传统村落。每个环节,我都不禁感叹,如果中国传统文化也可以这么努力地,不遗余力地宣传,我们可以让多少文化瑰宝免于流失。所以我说,我要为陈凯歌鼓掌,《梅兰芳》只是部电影,但他所带来的文化效应,却是我乐意见到的,是我所推崇的。还是那句话L:别人都在尽力保护自己文化财产的时候,我们为什么要抛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