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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2015-04-03 点击量:
1.学生的报名表一经递交,即进入申请程序,学生的报名费即不予退还。
2.学生领取教材正式上课一天后,学杂费即不予退还。
1.学生的报名表一经递交,即进入申请程序,学生的报名费即不予退还。 2.学生领取教材正式上课一天后,学杂费即不予退还。 3.学生如需转学,在校时间未满1/2学期的,退还1/2的学费和住宿费,已满1/2学期的,则不予退还。 4.学生在学期间,被学校劝退,按第3条规定退费。 5.如学生严重违反校规,被学校开除的,不予退还任何费用。 6.代办费包括出入境签证费用(由出入境管理部门收取)、校服费、校园卡制作成本费等。以上费用在每学期结束前结算,均采用预收、多退少补的办法。 7.学生外出短期(一天)旅游的费用,一学期总额控制在400元之内,此款项在学杂费中支出。若有超支部分,则需自理。 8.学生办理退宿时需清理出自己的物品;宿舍内物品若有缺失和损坏的,则照价赔偿。 9.学生的代办费列表张贴于布告栏,结算清单由本人签名并领取退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