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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区中小学和在职中小学教师开展“暑期有偿补课情况”自查的通知

来源:上海交通大学第二附属中学  发布时间:2015-07-29 点击量:

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切实减轻学生学业负担,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行风问题,上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近日发出了《关于开展对区县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暑期有偿补课情况专项督导的通知》,并将在近阶段对全市中小学和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开展实地督查。

   闵行区中小学和在职中小学教师开展“暑期有偿补课情况”自查的通知

  各中小学:
  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切实减轻学生学业负担,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行风问题,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中小学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规定》)《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以及《上海市教育督导条例》精神,上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近日发出了《关于开展对区县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暑期有偿补课情况专项督导的通知》,并将在近阶段对全市中小学和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开展实地督查。为贯彻《通知》精神,我区将组织开展对全区公民办中小学和在职教师“暑期有偿补课情况”的自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政策宣传。
  各中小学要把对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暑期有偿补课情况的自查工作作为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切实为学生减负、提升教育社会满意度的重要举措,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校长作为自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明确要求,落实责任,校长要将“六个严禁”告知所有教职员工、学生及家长,确保人人知晓;校长要认真组织学习《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中小学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通知》、《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建立处置校内教师有偿补课的工作机制,坚决制止有偿补课等乱收费行为。
  二、全面自查,切实整改,落实“六个严禁”。
  各中小学要在7月25日-7月31日期间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切实纠正违规有偿补课等行为,认真落实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强学校内部管理和师德教育。学校自查的重点是“中小学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即落实“六个严禁”情况:
  1.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2.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3.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4.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5.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6.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工作要求和时间节点:
  各中小学校要开展全覆盖摸底自查,针对“六个严禁”要求逐一对照,于2015年7月31日前完成《学校关于落实“六个严禁”自查情况表》(见附件1),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后上报区教育局办公室,电子稿同时通过OA发到区教育督导室,其中,中学(包括高中、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中职校、特殊教育学校)发给陈惠红督学,小学发给张国民督学)。
  三、严格督查,问责追究,接受公众监督。
  根据此次督查要求,教育局将组织召开全区中小学校长会议和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负责人会议,明确督查要求。教育局还将组成若干督查组,对本区所有中小学及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实施专项督查,同时接受7月底-8月初市级督查组的实地抽查。对自查、督查和抽查中发现违反“六个严禁”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敦促整改。对涉及的教师和监管不力、问题频发、社会反响强烈的学校将按照《中小学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同时,区教育局设立监督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