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奥巴马在夏威夷大学进修期间,与十八岁的安。邓汉姆成婚。据移民局檀香山办公室主管达林在一九六一年四月撰写的备忘录,移民当局怀疑老奥巴马在家乡还有老婆,加上他女友太多,曾遭校方警告,移民官甚至考虑控告老奥巴马重婚,把他驱逐离港。
24岁的老奥巴马在更新签证时,向移民官坚称他早就和前妻离异,并表示他与安决定,孩子出生后就会找人领养。当时,安已经怀胎五个月。
依老奥巴马当时的处境,把小孩送走是不错的选择。因为其实老奥巴马和为他生下两子的大老婆仍有婚姻关系,他要负担肯尼亚妻儿生活,财务非常吃紧。
奥巴马出生之后,奥巴马夫妇终究把他留下,但两人却在孩子两岁时离婚。之后老奥巴马转往哈佛求学,并娶了第三任老婆。奥巴马则在四年后随母亲和印尼籍继父索托洛迁居雅加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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