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曼城的许多留学生多多少少都有打工的经历,有的为了自己攒学费、挣生活费;有的因为陪读,不甘闲呆着;有的全家留学,钱紧,必须打点工贴补家用;更有胸怀大志的,要攒下钱回国买房子,过好日子的。
我们有几个留学生和访问学者-方方、当当、笨笨等,在朴利矛茨大街旁合租了一套三层楼的单元,每人一间卧室兼书房外,在二层,有一间起居室和一间厨房餐厅间。白天都出去,上班的上班,作实验的作实验,去听课的听课。晚饭大都回来,做饭吃饭在厨房餐厅,有时各吃各的,有时也互通有无。晚饭后的一段时间大家会聚在一起,看电视新闻,一集肥皂剧什么的,喝点酒,吃点坚果、水果什么的。
聊会儿天,对笨笨来说太奢侈,她得看当天的听课笔记,读教授拉的书目,写永远写不完的论文。她得玩命把学位读下来。她拿到的英国政府奖学金,生活、学习不必发愁,可她也知道,到曼城来不仅仅是为了读书啊。别人至少还在学习之余打过工呢!这也是一课啊。
隔壁不远住着另一位访问学者,人称“猴哥”,在国内业界小有名气,工作之余,自己创造了不少经历,其中包括去中餐馆打工。第一次到中餐馆找工作,老板娘问:“在哪里做过?”猴哥快速把我们曾经去过的中餐馆点了一遍:“小羊城”、“龙凤楼”…老板娘又问:“会点酒单吗?”猴哥心想,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吗?随口答到:“Easy!(容易!)”。于是他被录用。
点菜、招呼客人都顺利,到点酒了,客人要红酒试尝,猴哥找到酒就递给的桌上的女宾,想当然应该是女士优先嘛!(西方风俗,男主人尝酒)男宾客气的说给我吧,尝毕说很好,就要这瓶。猴哥冲回吧台,取了冰桶,唰!就把红酒插到桶里,很帅气的一回身,要给客人上酒, 被老板娘一吧拉住,“你不知道红酒不用冰吗?”。猴哥后来离开了那家中餐馆,不是被老板娘炒的,是自己去找新的体验。
猴哥是我们这家的常客,节假日时过来和我们玩牌、聊天。笨笨向他请教如何找到打工地方,如何说,等等。猴哥满肚经验,教她如何如何。我们家的方方和当当也跟着起哄。方方在曼大(曼彻斯特大学)读博士,偶尔替朋友打一下工。这天朋友找方方帮忙了,笨笨抓住这个难得机会说:“我去替工!”
真事来了,猴哥不乐了。他讲了中餐馆打工的辛苦,他特别不放心的是笨笨自己去打洗碗工。他左说右说,拦不住笨笨,只好大声喊道:“大厨二厨摸大腿啊!”在那种地方,人们层次低,保不准会有什么遭遇。方方倒是不失时机的起哄,说:“笨笨呀,你不会穿两条牛仔裤!“ 当当笑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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