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前市劳动基准监督署在建议起诉书中陈述,北成礼服和公司社长涉嫌从2009年5月至7月向3名中国女性技能实习生支付了不到青森县最低工资的约350日元时薪,且3人平均每月加班50个小时但只拿到一半加班费。代表理事则涉嫌教授社长如何篡改工资台账和出勤簿内容。
涉案的“北成礼服”制衣公司52岁的女社长与该公司隶属的行业协会61岁男性代表理事对所涉罪行供认不讳。
这3名中国女性已于2009年9月同公司达成协议领到部分拖欠工资后回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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