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过婚恋可以吗
为了圆自己的“出国梦”,2005年,来自东北的于大姐嫁给了一个韩国男子。其实,两人之前并不认识,彼此也不了解,但为了出国,于大姐草草登记结婚。
杭州《现代金报》报道,如今已过去7年,出国没出成,离婚却成了大难题。近日,宁波江东法院正通过浙江省高院,委托韩国的司法机构进行文书送达,帮助于大姐结束这段短暂的异国婚姻。
跨国婚姻 结婚容易离婚难
于大姐40多岁,几年前,她听说去韩国工作收入高很多,就对出国上了心。
为方便拿到签证及在韩国的永久居留权,2005年,于大姐和并不认识的韩国籍男子李先生在吉林登记结婚。婚后,于大姐并未如愿拿到签证,也一直没去韩国,李先生也一直在韩国居住,双方从未一起生活过。
由于去韩国工作一事未能如愿,于大姐索性放弃了出国的想法,近几年,她来到宁波。
两人婚姻从一开始就名存实亡,但总这样挂名已婚身份也不是个办法,对自己再婚也会造成影响,于是,于大姐向法院起诉要求和李先生离婚。
去法院咨询了一下,于大姐这才知道,自己想离婚,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简单。
现在压根就找不到李先生本人,法院无法将相关文书送达,而之后,还有一系列的麻烦事等着她去处理。
正常情况下,离婚案件开庭审理前,法院要将传票送达到双方当事人,这对离婚双方当事人来说不是难事,但对涉外离婚案 件来说就没这么简单。法院要通过外交途径将法律文书送达国外的当事人,由于路途遥远,容易弄丢,有些国家还拒绝签收;起诉离婚的国内方在委托律师办理离婚 案时,也需要将护照、结婚证、委托书等交给律师,并相继在国内和国外办理公证认证。当事人收到文书后,还将由法院进行缺席审判。不仅如此,涉外离婚所花费 的费用也特别高。
另外,在向外籍当事人送达法律文书过程中,只要外文拼写中稍有差错,送达的法律文件就要全部被退回。还有,因被告人不在原址居住而导致无法送达的情况,也很常见。
于大姐有点懵了,可婚还得离,没办法,她只能一步一步走程序。
接下来,因为两国的“路途遥远”和法律文书的层层转交,于大姐有可能要进行漫长的等待过程。江东法院的法官说,涉外离婚案件办案周期往往要比一般的离婚案件长很多,半年以上并不稀奇,一年两年内还没办下来的非常普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