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名誉校董 廖凯原先生讲座成功举行
2010年12月7日下午3点,北京大学名誉校董、“国际软件屋”公司创办人兼主席法学博士廖凯原先生,应北大法学院凌斌副教授和北京大学慈善、体育与法律研究中心之邀,走进北大法学院的课堂,为同学们进行题为“黄帝假设:科学的中国法治观和德治的操作系统”的演讲。北大教育基金会徐诤和赵琳莅临演讲现场。
廖先生以独特的视角深入剖析了中国的法治和德治最精华的原则。廖先生认为,贯穿这项研究始终的主题是“天理”,渊源于黄帝的思想。在黄帝思想的框架内,他主要强调商鞅的法学理论、儒家思想、“道”的观点和杨朱的“为我”理论。
廖先生认为,商鞅的科学法治观源于黄帝的法治和德治概念,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商鞅进一步发展了立法和释法思想,认为法律和法令的制定必须科学,使人民充实、强大、享有权利,成为主权人,同时他主张相对独立的司法系统负责解释法律和司法审查。但是法治也需要它的连体双胞胎,即孔子“己欲立而立人”、“以直报怨、以德报德”的金科玉律和互惠正义。先予后取,先种后收,平衡权利与义务,这是美德的原则,也是中国科学法治德治的人性内核。而老、庄的天道无为思想与自然合一的哲学和精神追求,作为精神基础,使人类和谐共处。以上三者汇入杨朱的“为我”,培育听、看、闻、说、享受、思考“六感”,赋予生命以存在的意义,形成中国版的人权价值观。这个综合将平衡法家残酷的物质主义、儒家的人性思想、道家的精神主义和杨家的物质、精神双元的“六感”之“为我”,从而连接起物质时空与精神世界。
此外,廖先生指出,合成的新思想将集体-国家主义的法家意识形态、集体-家族主义的儒家意识形态,与个人-自然主义的道家无为思想和个人主义“为我”的杨家思想进行了很好的综合,从而使我们实现集体主义和个人主义之间的平衡。从黄帝的“一”发展出“多”(法、儒、道、杨),再回到“一”,即合成的新体系:一而多,多而一。这个新体系可以被定义为:五千年厚重精致的中国法治。五千年来,源自黄帝的中国的法治德治不断延续发展,在中国本土不断生长,要求人无论贫富、贵贱、种族、国别,享有平等的正义。中国正在走上一条源自黄帝的中国式的法治德治之路,推动未来的社会生产力的进步和文化与精神的发展。
讲座最后,同学们纷纷把握难得之机会向廖先生提出疑问,直至讲座结束,讲台周围仍然有很多同学向廖先生探讨问题并合影留念。
本次活动是北京大学慈善、体育与法律研究中心设立的“慈善文化与文化慈善”项目的一部分,由北京大学法学院学生会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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