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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办法》的适用范围和对象是什么?

来源:上海市大同中学  发布时间:2015-04-05 点击量:

本《办法》的适用范围和对象是什么?

 问:本《办法》的适用范围和对象是什么?

  答: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志愿服务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未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属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我们不建议十周岁以下的未成年学生进行志愿服务活动。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学生,经其监护人同意,可以申请成为学生志愿者。未成年学生参与志愿服务,根据实际情况应当在其监护人陪同下或者经监护人同意参与志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