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外国语大学召开《陕西省贯彻落实<高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实施意见》征求意见座谈会
3月1日,学校召开党委职能部门负责人、各党总支书记座谈会,征求对《陕西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和四个配套文件(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党委书记郝瑜出席会议并讲话。
郝书记首先介绍了《条例》出台的背景和意义。指出中央印发的新修订的《条例》是在新形势下,面对高校改革发展新任务,指导高校做好党的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是实现高等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保障。《条例》的颁布实施,进一步明确了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内涵,即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和民主管理。强调了高校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充实了高校党委的主要职责,确定了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基本运行规则和方式。《条例》还就高校基层党组织设置方式和工作机制、反腐倡廉建设、党员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思想政治教育等作了具体规定。郝书记强调陕西省贯彻落实《条例》的实施意见及四个配套文件是在准确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和总体要求的基础上,结合陕西高校实际,制定的贯彻落实《条例》的具体规定,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并要求与会人员在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提出修改意见。
党委组织部部长郭武军主持座谈会,并就陕西省贯彻落实《条例》的实施意见及四个配套文件的主要内容向大家作了详细介绍。随后,与会同志分别从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基层党组织设置方式、党员队伍建设等几个方面踊跃发言,提出了宝贵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学校将全面梳理和及时反馈各个层面对陕西省贯彻落实《条例》的实施意见和四个配套文件的相关意见和建议。
郝书记首先介绍了《条例》出台的背景和意义。指出中央印发的新修订的《条例》是在新形势下,面对高校改革发展新任务,指导高校做好党的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是实现高等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保障。《条例》的颁布实施,进一步明确了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内涵,即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和民主管理。强调了高校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充实了高校党委的主要职责,确定了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基本运行规则和方式。《条例》还就高校基层党组织设置方式和工作机制、反腐倡廉建设、党员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思想政治教育等作了具体规定。郝书记强调陕西省贯彻落实《条例》的实施意见及四个配套文件是在准确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和总体要求的基础上,结合陕西高校实际,制定的贯彻落实《条例》的具体规定,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并要求与会人员在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提出修改意见。
党委组织部部长郭武军主持座谈会,并就陕西省贯彻落实《条例》的实施意见及四个配套文件的主要内容向大家作了详细介绍。随后,与会同志分别从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基层党组织设置方式、党员队伍建设等几个方面踊跃发言,提出了宝贵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学校将全面梳理和及时反馈各个层面对陕西省贯彻落实《条例》的实施意见和四个配套文件的相关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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