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外国语大学承担的陕西省《公共场所公示语英文译写规范》通过审定
经过近一年努力,我校承担编制的《公共场所公示语英文译写规范》系列地方标准《通则》、《交通》、《旅游》于2011年1月14日通过了最终审定。专家一致认为,该系列标准具有一定的权威性、科学性、适宜性和可操作性。三项标准的通过,不仅为2011年西安世界园艺博览会景区公共标识的设计施工提供了最重要的技术依据,而且一举解决了城市、地区公示语英文译写各自为政、一名多译、互相矛盾的问题,还为城市规划、交通、旅游、市政、城建等有关部门和酒店、餐饮、商贸等各类企事业单位制作公示语英文标识标志提供了最具权威、最有效率、最省成本、最易操作的技术依据。
本次审定会由陕西省质量监督局、西安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组织。王峰副校长担任审定会专家组组长,主持了本次审定会。来自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安外国语大学、长安大学、西安翻译学院、陕西省翻译协会、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西安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省民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旅游局、省新闻出版局、西安“世园会”筹委会等单位的专家,对三项标准进行了认真审定。
据悉,陕西省质量监督局与西安市文字工作委员会将于本月24日举行新闻发布会,正式颁布并实施三项标准。
本次审定会由陕西省质量监督局、西安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组织。王峰副校长担任审定会专家组组长,主持了本次审定会。来自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安外国语大学、长安大学、西安翻译学院、陕西省翻译协会、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西安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省民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旅游局、省新闻出版局、西安“世园会”筹委会等单位的专家,对三项标准进行了认真审定。
据悉,陕西省质量监督局与西安市文字工作委员会将于本月24日举行新闻发布会,正式颁布并实施三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