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英语教师进修项目通知
2013年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英语教师进修项目
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遴选2013年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英语教师进修项目留学人员的函》(留金秘欧【2012】6267号)精神,结合我校青年教师培养的实际需要,现就该项目2013年选拔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 选派计划
(一)选派对象、留学身份及留学期限
选派对象:我校在职青年英语教师;
留学身份:进修生;
留学期限:10个月。
(二)我校可推荐名额:3人
二、 资助内容
留学人员赴新加坡的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由国家留学基金负担;新方提供在新加坡期间的学费和生活费(750新元/月/ 人)、住宿及一次性书本费300新元/ 人。进修结束后,将从项目成员中择优选拔5名学员继续在新攻读硕士学位,为期12个月。
三、 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学成后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身心健康;
2. 申请人为我校正式在编、在岗青年英语教师,年龄在35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 具有大学英语相关本科专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并具有从事英语教学工作经历,较高的业务水平和较强的英语会话及写作能力。有雅思成绩者优先。
4. 曾经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原则上工作须满五年方可再次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
(二) 校内条件
我校教师必须严格遵守校人事处关于《教职工出国(境)派出条件》及《教职工出国后回国的返校工作的服务期限和再次出国年限要求》的相关规定:
因公出国(境)人员派出条件为:本科学历,工作需满2年;研究生学历,工作需满3年。曾经公派出国的人员,出国时间在1年以内者,回国后2年内不得再次出国,其校内工作服务期限为3年;出国时间在1年至2年者,回国后3年内不得再次出国,其校内工作服务年限为4年;出国时间在2年以上者,回国后4年内不得再次出国,其校内工作服务年限为6年。以上情况不含3个月内的短期出国者。
四、 选拔推荐办法
选拔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由各相关院系推荐,国际处、人事处审核并组织校内专家评审,择优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
五、 实施步骤
◆ 12月19日- 2013年1月2日:各相关院系选拔、推荐
各院系选拔推荐候选人,并将候选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学历、职称、专业研究方向、在我校起始工作时间及联系电话)于2013年1月2日17:00前以正式推荐函形式报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推荐函需院系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院系公章。 随函请附被推荐人员个人中英文简历及中英文研修计划一式八份。
◆ 1月3日:国际处组织校内专家评审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 1月4日:项目申报说明会
被通知通过评审的候选人,请于1月4日早11:00赴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办公室(行政楼B201室)参加项目申报说明会。
◆ 1月4日- 1月6日:网上报名及提交申请材料
被推荐人员应于1月6日前完成网上报名、网上提交相关材料并向国际处提交规定的书面申请材料(项目申报说明会上将详细说明)。
◆ 1月7日- 1月8日:国际处审核整理网上提交材料及纸质材料、统一报送国家留学基金委。
项目联系人:常鑫 樊花
联系电话:85319511。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2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