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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复兴高级中学文艺特长生(舞蹈)招生办法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4-04 点击量:

根据沪教委体【2012】16号文件对初三应届毕业生艺术特长降分录取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学生艺术社团的发展需要,2013年复兴高级中学按计划招收舞蹈特长学生2名。一、招生范围及

 根据沪教委体【2012】16号文件对初三应届毕业生艺术特长降分录取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学生艺术社团的发展需要,2013年复兴高级中学按计划招收舞蹈特长学生2名。

一、招生范围及招生要求:
1、在上海市学生艺术团中的应届初中毕业生,连续团龄2年以上,艺术团团籍档案完整的正式团(队) 员,初三阶段被评为上海市学生艺术团优秀团员。
2、参加由复兴高级中学组织的舞蹈特长生测试,成绩考核为优良。
3、取得文艺特长生资格并参加全市统一组织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的考生,需以复兴高级中学为第一志愿(不含“零志愿”和“名额分配”招生),方可享受
      学校降分送档录取的政策。
二、招生办法及录取程序
1、即日起接受舞蹈特长生报名咨询,咨询电话: 65426658
2、舞蹈特长生自即日起可登录复兴高级中学网站下载相应表格并于2013年4月28日16:00前(以邮戳日期为准)将相关申请材料用挂号信(请在邮件封面注明“舞蹈特长生报名材料”)邮寄至我校。
3、学校招生工作小组采取材料审核和舞蹈特长生测试相结合的办法,对学生进行综合评价,拟定录取名单并报区招办。
三、组织管理:
1、认真贯彻 “阳光招生”要求,规范操作程序。经核准拟降分录取的舞蹈特长生名单须经公示。未经招办集中公示的考生,学校不得予以降分录取。
2、运用校监督机制,确保文艺特长生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凡通过不正当途径获得加分录取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该生录取资格和学籍,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需要提供的材料
递交的材料须遵照以下顺序按A4标准装订成册,内容包括:
①《2013年上海市学生艺术团优秀团员(初三毕业生)资格审查表》。
②《2013年上海市复兴高级中学“提前招生录取”信息表》(可从复兴高级中学网站下载)。
③初中阶段各类获奖证书的复印件。
④能反映个性特长的材料的复印件。
五、联系方式
校址:上海市车站南路 28 号 ,邮编: 200434
学校网址: www.fuxing.sh.cn
联系电话: 65426658
联系人:教导处 徐老师
 
交通:轨道交通 3 号线,公交 97 、 133 、 874 、 51 、 101 、 875 、 751 、 217 、 537 、 552
上海市复兴高级中学
2013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