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法学家赵秉志教授到法学院作学术报告
2013年12月29日下午,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会长赵秉志教授应邀到法学院作题为《惩治高官腐败犯罪的若干法理问题》的学术讲座。法学院院长崔卓兰主持,法学院党委书记江乐忠、海南大学法学院院长王崇敏以及法学院师生200余人聆听了讲座。
讲座开始,赵秉志通过详实的实例和数据,说明了惩治高官腐败犯罪的必要性和迫切性。讲座中,赵秉志围绕“适用死刑是否能遏制高官腐败犯罪”、“高官腐败犯罪适用死刑的法律标准”、“我国高官腐败犯罪异地审判情况”、“腐败犯罪中高官与特定关系人的关系处理”等问题进行了阐述。演讲逻辑清晰,内容丰富,见解全面深刻。崔卓兰总结认为赵秉志的学术讲座富有学习、启发意义,其深厚的学术底蕴和独特的学术视角让师生受益匪浅。
赵秉志现任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为新中国首届法学博士、美国杜克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兼任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刑事法学研究会会长、国际刑法学会中国分会常务副主席、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法学组成员、最高人民法院特聘咨询员、最高人民检察院研究室顾问等。1991年被国家教委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予“做出杰出贡献的中国博士学位获得者”称号,1993年开始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995年被中国法学会评定为首届“中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1997年被国家人事部评选为跨世纪中青年学术带头人纳入“百千万人才工程”,1999年被教育部评选纳入“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2006年被评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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