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的科技概况
马来西亚注重科技的自力更生,通过提高研究与开发来支持经济活动,以及创造改进科学、教育和其他相关基础设施的环境。
科技政策的战略在于促进国家发展、安全与社会进步,同时与国家发展规划及相关的政策,如与“新经济政策”、“国家农业政策”等息息相关。
政府全力支持科学技术在农业、卫生、研究管理体制、研究基础结构的研究与开发,鼓励工业界进行研究与开发,鼓励使用计算机,鼓励研究与开发高技术产业及其他先进技术。为促进经济发展,在研究与开发活动与工业之间建立双向流动机制。各政府部门与机构之间,各大学与其他教育机构,国营企业与私人企业界之间在研究与开发方面进行良好的协调。马来西亚国家科学研究与开发理事会为协调机构,也是马来西亚政府科学技术方面的全国性顾问组织。
科学技术与环境部是内阁科学技术委员会和国家科学研究与开发理事会的秘书处。马来西亚科技体系分政府机构、高等教育研究机构和私人机构三种。科技环境部的下属科技机构主要有环境局、化工局、气象局、野生动物保护和国家公园、核技术研究所、微电子系统研究所、原子能许可委员会、马来西亚标准研究所、国家科学中心、马来西亚遥感中心、马来西亚技术公园、太空研究局和国家生物工艺学委员会。高等教育研究机构设在各大学中:博特拉大学(原农业大学)、科学大学、马来亚大学、国民大学等。
为鼓励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马来西亚政府实施《加强优先领域研究计划》、《技术开发计划》、《科学技术人力资源开发基金》、《工业研究与开发贷款计划》、《科学技术推广计划》、《科学技术管理信息》、《国家生物工艺学指南计划》、《吸引马来西亚和外国科学家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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