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澳洲留学签证利好解析
按照申请人计划赴澳就读课程的类别,澳大利亚移民法将澳大利亚学生签证分成以下六个类别:
570类学生签证 — 语言课程签证;
571类学生签证 — 中学课程签证;
572类学生签证 — 职业培训课程签证;
573类学生签证 — 本科课程和授课类硕士课程签证;
574类学生签证 — 研究型硕士课程和博士课程签证;
575类学生签证 — 非学历类课程签证。
按照申请人护照上的国籍,澳大利亚移民法为每个类别学生签证设置了五个评估等级。评估等级越低,申请人获得学生签证的难度越低。目前,中国学生申请以上六个类别学生签证的评估等级分别是:
570类学生签证 — 评估等级三;
571类学生签证 — 评估等级四;
572类学生签证 — 评估等级四;
573类学生签证 — 评估等级四(2011年4月2日起降低为评估等级三);
574类学生签证 — 评估等级二;
575类学生签证 — 评估等级三。
目前,在赴澳留学的中国学生当中,大部分都是申请573类学生签证。以下列出的5种课程组合(举例说明,实际组合不止5种),都是需要申请573类学生签证的。
(1) 1年大学预科课程 + 3年本科课程;
(2) 1年大学文凭课程 + 2年本科课程;
(3) 10周语言课程 + 3年本科课程;
(4) 10周语言课程 + 2年硕士课程;
(5) 1年硕士课程。
据了解,2011年4月2日起,573类学生签证的评估等级从第四等级降低到第三等级,具体的利好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 担保金的覆盖范围从前三年减少到前两年
2011年4月前,中国学生申请573类学生签证,担保金需要覆盖在澳学习期限的前三年,2011年4月2日后,担保金只需覆盖在澳学习期限的前两年。比如,小王同学计划2011年7月去澳大利亚国立大学就读三年金融专业本科(一年本科学费约为26,000澳币),如果在2011年4月2日前递交学生签证,需要提供担保金134,000澳币或等值其他货币,如果在2011年4月2日后递交学生签证,只需提供担保金90,000澳元或等值其他货币。
2. 银行存款的时间要求从六个月减少到三个月
2011年4月前,中国学生申请573类学生签证,若用银行存款作为担保金,在递交签证之日前,银行存款必须已经在银行账户中连续存满六个月,2011年4月后,银行存款只需在银行账户中连续存满三个月即可递交签证。
3. 担保人的范围从指定亲属扩大到任何人
2011年4月前,中国学生申请573类学生签证,担保人必须是本人或指定亲属(包括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和配偶等),2011年4月后,担保人从指定亲属扩大到任何人。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573签证从第四评估等级降低为第三评估等级,最主要是放宽了对签证申请人的经济担保要求,这将大幅度降低中国学生留学申请的资金成本,并对2011澳大利亚留学市场产生重大利好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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