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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举行“行政改革与政府组织法研究中心成立仪式”

 2011年4月17日,中国政法大学行政改革与政府组织法研究中心成立仪式暨行政决策法治化学术研讨会在学院路校区图书馆贵宾室隆重举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原副主任张春生、我校终身教授应松年、副校长马怀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主任王超英、国务院法制办政府法制协调司司长青锋、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电子政务中心副主任左然、北京市法制办副主任李富莹、我校法学院院长薛刚凌及来自北京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清华大学法学院、南开大学法学院和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等单位的三十位余位领导及专家学者出席活动。中心成立仪式由我校法学院副院长刘飞主持。

    在中心成立仪式上,薛刚凌首先介绍了中国政法大学行政改革与政府组织法研究中心的成立背景及未来的运作方式。她指出,成立中心的主要目的是:从实证的角度研究法治在行政改革进程中的作用;从行政转型的角度探讨中国法治发展的内在规律;为中国的行政组织法研究提供一个综合性学术平台。中心成立后将以开放性的实证研究作为自己的活动主线,力求以严谨的研究成果推动中国的公共行政转型。中心将定期主办行政改革和组织法研究的前沿论坛及各种形式的研讨会,以学术论丛的形式出版研究成果,并将设立网站对国内外行政改革的理论、经验、创新进行介绍和比较。

   应松年、马怀德、张春生、王超英分别致辞表达了对中心成立的祝贺。应松年回顾了中国三十年来的行政改革历程,指出行政改革法治化是时代的需要。中国的行政组织法研究相对薄弱,中心的成立是对这一研究领域的重要贡献。他希望在来年能够看到中心的研究硕果。马怀德指出,中国政法大学拥有研究行政改革、行政法学的雄厚实力,中心以此为基础,整合多方资源,打造出了行政改革和行政组织法研究领域的优质平台。他鼓励中心密切关注现实、投入研究力量、积极发挥影响,对我国的行政改革和行政法研究做出积极贡献。张春生认为中国行政组织法之所以落后于实践发展的需要,一个重要原因是缺乏理论的支撑,没有提出符合实践发展趋势且切实可行的理论成果。他鼓励中心把理论研究建立在坚实的实证材料的基础上,推动我国行政改革和行政组织法的理论发展。王超英指出,与西方司法中心主义的体制不同,中国的体制是以行政系统为中心的,照搬西方理论对推动中国行政改革法治化作用有限。近年来,学界对社会发展的影响逐渐增强,希望中心成为这一趋势的中坚力量,能够不断推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有指导意义的理论成果。

    第一单元的最后举行了中心成立的揭牌仪式。应松年和张春生为中心揭牌并合影留念。薛刚凌代表中心向应松年、张春生、石亚军和马怀德颁发聘书,聘请四位作为中心顾问。

    第二单元举行行政决策法治化学术研讨会。研讨会分为行政决策问题研究、行政决策对策研究和行政决策立法研究三个版块(详细内容)。

    薛刚凌最后发言。她感谢与会嘉宾对本次活动的大力支持。她分析了中国行政决策理论和现实上存在的问题。她指出,鉴于中国行政系统中心主义的现状,行政决策是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问题;在实践中,决策主体过于分散、决策手段过于简单、科学决策程序和问责制度的缺失等问题构成了我国行政决策规范化的主要障碍。推行行政决策的法治化,需要从大局着眼,建立完整的行政决策体制、加强决策效果评估、致力于对决策权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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