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举办法治政府论坛第四十三期
郝倩首先对本次讲座主题进行介绍: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以来,与国际多边贸易体制经历了一个怎样的磨合过程、我国为了履行协定义务进行了哪些观念和制度的调整、我国作为贸易大国对国际贸易规则体系带来了什么变化、入世对我国法制建设特别是政府法制建设有何影响,在中国入世十周年之际可以做出一个阶段总结。
李仲周结合自己参与中国复关、入世谈判以及在联合国贸发会议的13年工作经验,围绕加入WTO对中国法制建设的促进作用从以下几方面进行了阐述。他首先回顾了我国复关和入世的历史背景,揭示我国加入多边贸易体制的决策实际上为中国的改革开放找到了一个着力点,入世成功从根本上推动了中国的经济和法制与国际接轨。其次,加入WTO决定了我国必须改革并建立健全法律制度才能与世界通行规则接轨、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市场经济制度。第三,履行加入世贸议定书的义务,要求我国保障所有法律、法规和行政命令都要与WTO的规则相符,主要体现在政府措施透明公开、建立司法审议制度、非歧视待遇、消除地方保护主义等方面。第四,总结了随着我国全面履行承诺,在法制建设方面所取得的成就,包括修改清理相关法律法规、政府透明度明显提高、建立公众参与制度、取消政府非关税措施等。第五,介绍了中国加入WTO以来所取得的经济快速发展和巨大改革成就,指出我国应积极参与制定多边贸易规则,推动多边贸易体系更加公平合理。最后,李仲周做出总结,中国加入WTO推动了经济和相关领域的法制建设,一个开放透明接受监管的稳定法律制度也是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的根本保证。戴龙对讲演进行了点评。同学们提出了各自关心的问题,嘉宾耐心地进行了一一解答。
最后郝倩对今晚两位嘉宾的精彩讲解进行总结。中国加入WTO的承诺,直接体现为政府的义务,形成了对政府行为的约束。在履行多边承诺的过程中,政府行为的调整已经引起了包括经贸体制在内的法律制度的巨大变化,也必将继续对我国的法制进程产生深远广泛的影响。随着国际多边贸易体制的不断发展和我国在国际经贸体系中地位的提高,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不断丰富和完善的法制实践也会推动国际多边贸易体制规则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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